英国议会是英国的高立法机关,政府和议会紧密相关,议会产生政府,政府负责操作议会,对于国家的立法有着深远的影响,国会为两院制,由上院和下院组成。自有议会以来,通常在伦敦的一座古老的建筑——威斯敏斯特宫(议会大厦)举行会议。每年开会两次,会期从3月末开始,到8月初结束,第二会期从10月底开始,到12月圣诞节前结束。英国政府的权力之大,可能仅次于法国政府。宪政平衡原理要求,政府权力愈大,议会对政府的监督就愈应加重。现代英国政府对议会负责制有着双重意义。
国会为两院制,由上院和下院组成。上院的议员不是选举产生的,由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法律贵族、家权贵族、终身贵族、苏格兰贵族、爱尔兰贵族、离任首相组成。下院是民主的代议机关,议员是选举产生的。
英国议会优势:
1.创建新型选举制度:从1832年起,英国议会持续探索,对选民的财产、性别要求逐步废除,年龄要求降低,以行政区划为依据而确定选区,缩小选区之间的人口差异。
2.创立多数党与反对党模式:英国议会率先承认政党在议会内的存在,按各党握有的议席的多少来分派宪政职能,政党出面组阁,行使行政权。
3.探索现代议会的职责:英国议会将下列各项视为自己的职责:立法、决定国家财政、推举政府、监督政府工作、审理公众的申诉、辩论国事、为选民办事、审理上诉案。
4.创立议事规则:平民院以其议事规则为主体,以议事惯例、议长裁断、议事守则等为辅助的议事规则体系宏大,内容专深。
5.创立议会特权:英国议会在与封建君主的斗争中,为了保障自己不受威胁、不受干扰地开会,率先创设了议会特权。
对中国的借鉴:
,加强人大对行政和司法的监督。宪法赋予了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对国家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进行监督的职权。
第二,要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选举人大及其常委会委员应注重广泛性。要发挥人大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高权力机构作用,就必须给人大代表提供一定的物质保障,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委员全副精力投入工作,从而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
第三,改革人大会议议事程序和议事方式:1.适当延长会期。2.提倡人大代表质询制度。第四,完善人民代表的选举制度,借鉴外国的选举竞选机制。我国的人大代表的提名大部分是通过推荐而产生的,借鉴外国的选举机制可以给候选人提供一个展现自己参政能力的平台,激发自身的参政热情,也使群众选举时更有针对性地选举出真正富有参政议政热情的代表。